6.擴大重點領域消費需求。支持鋼鐵企業緊扣新基建、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新興產業需求,對接各地“十四五”相關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全力做好用鋼保障。建立深化鋼鐵與船舶、交通、建筑、能源、汽車、家電、農機、重型裝備等重點用鋼領域的上下游合作機制,開展產需對接活動,積極拓展鋼鐵應用場景,加快研發推廣新材料、新品種。促進鋼鐵企業加快由生產商向服務商轉變,發展剪切、配送等增值服務。落實擴大汽車、綠色智能家電消費以及綠色建材、新能源汽車下鄉等促消費政策措施,挖掘風電、光伏發電等領域消費潛能,擴大鋼材消費需求。
7.提升鋼鐵產業鏈國際化水平。優化調整鋼材產品出口政策,完善高技術含量產品分類,積極支持企業融入國際供應鏈體系,提高國際競爭力。實施高質量標準引領行動,加大國際標準轉化運用力度,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活動,推動國際間檢驗檢測結果的相互采信。加強“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及地區產業協作,引導中國鋼鐵產品、裝備、技術、服務等協同“走出去”,推動全球鋼鐵行業綠色低碳合作,提升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三)實施供給能力提升行動,保障行業穩定高效運行
8.加快推進“三品”行動。發揮新材料生產應用示范平臺、鋼鐵行業測試評價平臺、鋼鐵行業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作用,建立健全關鍵領域鋼鐵新材料上下游合作機制,每年突破5種左右關鍵鋼鐵材料。建立健全產品質量評價體系,加快推動鋼材產品提質升級,制定鋼鐵產品質量分級標準,推動質量分級評價結果在航空航天、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能源裝備、先進軌道交通及汽車、高性能機械、建筑等領域的采信應用。完善綠色低碳鋼材產品標準和認證體系,推動認證結果采信應用。支持開展品牌價值、競爭力評價活動,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強、國際知名度高的企業品牌。
9.提高鐵素資源等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國內鐵礦開發協調機制作用,加快國內重點鐵礦項目開工投產、擴能擴產,確保合規礦企正常生產。支持鐵礦企業加大投資改造力度,推進智能礦山、綠色礦山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境外鐵礦資源合作,特別是推進與周邊國家鐵礦資源勘查開采合作。開展鐵礦石“紅黃藍”供需預警,強化期現貨市場監管。加強廢鋼資源協調保障能力,進一步完善廢鋼回收加工配送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城市礦產”示范基地、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推動廢鋼加工標準化和產業化。推動擴大再生鋼鐵原料進口。研究建立煤焦鋼聯調聯控機制。支持煉焦煤企業與焦化、鋼鐵企業簽訂長期協議,促進煉焦煤保供穩價。鼓勵鋼鐵企業進口優質煉焦煤資源。
(四)實施龍頭企業培育行動,提高鋼鐵產業集中度
10.推進企業兼并重組。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建設世界一流超大型鋼鐵企業集團,推動全國鋼鐵產能優化布局。支持在細分鋼鐵市場中具有主導權的專業化企業進一步整合資源,打造鋼鐵產業生態圈。鼓勵鋼鐵企業開展跨區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改變部分地區鋼鐵產業“小散亂”局面。對完成實質性兼并重組的鋼鐵企業,研究給予更大力度的產能置換政策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向實施兼并重組、布局調整、轉型升級的鋼鐵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11.實施規范企業分級分類管理。修訂鋼鐵行業規范條件,強化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原則,防范不正當競爭,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有進有出”動態調整。研究制定鋼鐵規范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建立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支持開展“對標挖潛、技改升級”,打造若干家在新材料、智能制造、綠色低碳等領域具有代表性成果、發展質量高的鋼鐵示范企業,引導要素資源向優質企業集聚發展。推動企業參與質量管理能力分級評價試點工作。
12.創建先進鋼鐵產業集群。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聚焦鋼鐵領域開展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發揮產業鏈龍頭企業引領帶頭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優產業發展生態,加快提升不銹鋼及相關制品、鋼結構等產業集群化發展水平;制定鋼鐵行業優質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大力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鼓勵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創建,深入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提升企業標準化水平,促進高質量發展。
四、保障措施
13.鞏固去產能成果。持續鞏固提升鋼鐵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成果,健全市場化法治化化解過剩產能長效機制。嚴格落實產能置換、項目備案、環評、排污許可、能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以機械加工、鑄造、鐵合金等名義新增鋼鐵產能。堅持扶優汰劣,堅決防范“地條鋼”死灰復燃,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應去盡去。
14.加大財稅金融支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國務院工作要求落實好各項財政金融政策,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針對性,用足用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增值稅留抵退稅等稅收支持政策。落實《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降低礦山等企業負擔。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組織開展產融對接,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綠色金融、轉型金融等為鋼鐵企業發展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發揮“首臺(套)”“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作用,利用產業投資基金等,積極支持鋼鐵企業承擔關鍵技術攻關和前沿技術突破任務。
15.加強要素保障。各地要建立鋼鐵行業穩增長長效機制,清理針對鋼鐵行業的歧視性政策,對于低碳冶金、氫冶金、環保績效達到A級且能效水平先進的電爐煉鋼、承擔關鍵技術攻關等符合高質量發展方向的鋼鐵項目不納入“兩高一資”項目管理;按照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支持鋼鐵產能按市場化原則及產能置換要求進行自由轉移,加快推進重大鋼鐵項目的產能置換、環評進度,落實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政策。
16.強化運行調度。聚焦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完善不同頻次監測調度機制,加強苗頭性問題預警和分析研判,做好政策儲備。各地相關部門要建立重點項目臺賬,定期調度項目建設進展和投產達產情況,梳理問題清單,加強協調解決。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保障行業平穩運行。
17.加強宣傳引導。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講培訓和政策解讀活動,形成共同推動行業穩增長的良好氛圍。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實行臺賬式管理,定期評估各項舉措落實情況和實行效果。大力挖掘地方和企業穩增長典型案例,總結提煉和積極推廣可借鑒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