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完善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標準體系,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四項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其中《環境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中砷、硒、 鉍、銻的測定 原子熒光法》(HJ 1133-2020),規范了環境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砷、硒、鉍、銻的測定方法。該標準為首次發布,自2020年8月15日起實施。
該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和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顆粒物中砷(As)、硒(Se)、鉍(Bi)、銻(Sb)的測定,明確了干擾和消除方法、樣品采集和保存要求、試樣制備與分析步驟、精密度和準確度、質量保證和控制。該方法標準的發布,填補了原子熒光法測定顆粒物中砷、硒、鉍、銻四種元素環境監測領域方法標準的空白,同環境領域其他相關標準形成合力,服務大氣環境管理工作,同時推進原子熒光技術應用與國產分析儀器裝備發展。海光公司自1988年成立以來,專注于研發原子熒光光度計等光譜儀器,三十余年依托產品優勢不斷拓寬應用領域,迄今為止在各省市環境監測站、第三方檢測公司得到廣泛應用。
海光公司推出的原子熒光產品早已實現系列化、多樣化,因其良好的檢出限、可靠性以及創新性,多次獲得國家、行業、媒體獎項。如XDY-2型原子熒光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不同型號原子熒光累計獲得5次BCEIA金獎,多款產品獲得自主創新金獎、國產好儀器、優秀新品等獎項。海光產品研發進入快速軌道,近年來推出的HGF-V系列原子熒光是在傳統之上的顛覆與創新,解決了傳統原子熒光的痛點問題,頗受行業關注。
海光公司部分原子熒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