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方案》。會議指出,解決好企業賬款拖欠問題,事關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預期,事關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必須高度重視。省級政府要對本地區清欠工作負總責,抓緊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解開企業之間相互拖欠的“連環套”,央企國企要帶頭償還。要突出實質性清償,做到應清盡清,著力構建長效機制。
為什么企業間的拖欠賬款清理工作,要由“省級政府”來負總責?
一、政府已成為企業債務中的重要相關方
一方面,是因為很多賬款的拖欠,政府就是當事一方,由政府來負責是理所當然。
比如說近年來備受媒體關注的核酸企業應收賬款問題就是如此。在資本市場紅極一時的核酸企業經歷了營收和利潤的大幅度增長,但股價卻與之背道而馳,為什么利潤大幅度增加而市值卻在縮水?原因就在于大幅增加的應收賬款。
以達安基因為例,該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凈利潤分別是23.67億元、35.37億元和51.8億元,但公司市值卻從2020年的將近500億元回落到今天的150億元不到。原因就在于,該公司的利潤中,很大一部分是來自于應收賬款:2020年到2022年的應收賬款分別是14.95億元、22.59億元和40.65億元。
2022年的利潤,有近八成是來自于應收賬款,這樣的業績,很難讓投資者相信其公司的前景。眾所周知,核酸檢測的最大買家就是政府,因此由政府來負責清欠工作,也是情理之中。
另一方面,是因為目前企業的拖欠款已超越了企業的微觀層面,成為影響宏觀經濟向好發展的障礙。
必須指出的是,企業間的經濟關系并不像企業和個人之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么簡單,而是牽扯到一系列的合約安排。
企業間貿易存在賒銷,本質上是商業信用在起作用。買方市場理論認為,強勢的下游大企業可以利用市場議價能力占用供應商貨款,而供應商(尤其是中小企業)也愿意提供低息甚至無息的商業信用給下游大企業,類似于變相降價吸引大客戶、搶占市場份額,所謂的“店大欺客”就是這個道理。
根據買方市場理論,商業信用更多表現為大企業應付賬款更多,中小企業應收賬款更多。盡管這是中小企業自愿的商業行為,但如果賬款規模過大,則會出現嚴重的信用倒掛、中小企業過度讓利,對經濟運行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企業間如果應收款過多,就會降低企業的投資規模,減少對新項目、技術或員工的投資;如果債務規模大且企業無法償還,可能會導致企業破產;高企的企業間債務可能會使貸款人望而卻步,可能導致銀行信貸收緊。
所有的這些,最終會在宏觀上體現為降低經濟產出,影響經濟增長,并增加經濟不確定性。
二、能否讓清理債務成為經濟再騰飛的催化劑?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一個經濟體中的許多企業都對彼此負有重債,它可能會形成一張債務網,如果其中一個或多個企業破產,可能引發企業破產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可能導致系統性風險。
正是因為如此重要,解決企業間的拖欠款問題會成為中央高度關注的問題。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要求“要下決心從根本上解決企業賬款拖欠問題”;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強調“要堅決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8月1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提出加大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清理力度,重點清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
文件還列出了問題解決的牽頭單位,即此項工作具體由工信部牽頭推動解決,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參加。
此外,審計部門接受民營企業反映的欠款線索,加強審計監督。
如何解決企業間欠款問題?我們不妨看看歷史的經驗。1990年,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的通知》(國發〔1990〕19號),明確指出“企業、單位之間互相拖欠貨款和前清后欠的情況十分嚴重,已成為影響當前生產正常進行的突出問題,也損害了社會信用。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
三角債最后怎么解決?我們可以從《朱镕基講話實錄》中尋找答案。朱镕基同志經過反復調查研究后指出:三角債的主要源頭是部門、地方和企業為追求增長速度而盲目上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缺口大,造成對生產企業設備、材料貨款和施工企業工程款的大量拖欠。因此,他提出從固定資產投資拖欠這個源頭入手清理三角債、順次解開債務鏈的新思路。
始于20世紀90年代的經濟騰飛,正是源于對企業間欠款的清理。那么今天的清理企業間欠款能否從中汲取經驗呢?
我覺得未嘗不可,那就是從清理地方政府債務入手。